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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

宿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传达学习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时间:2016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宿州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2016-5-12

5月11日下午,宿州学院召开5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全体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参加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陈国龙主持。

 

学习会上,校长张莉传达了2016年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长李锦斌关于高教工作的批示精神,副省长谢广祥、教育厅厅长程艺、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在省高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宣传部长陈啸吟领学并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陈国龙在学习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要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扎实做好学校2016年各项工作、创造“十三五”良好开局结合起来。我们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要紧密联系我校的实际,进一步认真学习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积极推进和参与高等教育改革,扎实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

 

陈国龙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和贯彻落实《宿州学院章程》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自觉性与主动性,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紧抓好,作为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建设法治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

陈国龙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发展。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创新学习形式,在全校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宿州学院章程》的热潮。要熟悉相关规定,将依法治校的意识渗透到各项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意识与观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要以《宿州学院章程》为统揽,推进学校制度体系建设,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宿州学院章程》和新形势下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清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开创学校改革发展新局面。

(撰稿、编辑:王金岭 新闻编号:16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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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宿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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