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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

“巢院学子在基层” 暑期特别报道百变交警汪杨

时间:2016年08月25日 信息来源:巢湖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汪杨,巢湖学院2010届数学系毕业生,同年经安徽省公务员考试,2010年底至2011年8月在池州市杏花村派出所实习,2011年8月至今就职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打电话给汪杨学长,他表示正在外面吃午饭,让我等一会儿。挂了电话,我看了看手机,已经快一点半了,早过了正常的饭点。没等一会儿,我看到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官从外面匆匆赶来,那便是汪杨学长。一见我,他满怀歉意道,“不好意思啊,今天本来不是我值班,可遇到突发事故要处理,我们一出去都是一上午,回来也就弄迟了。”由于交通警察工作的特殊性,这种情况对于汪杨学长而言早已习以为常。

据了解,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实行24小时轮班执勤制,行政班和值班交替进行,行政班的工作时间与其他公务员无异,为8小时。值班的工作时间是从前一日上午8点一直持续到次日上午8点,全天24小时待命,以便接警后快速处警。2015年除夕正好轮到汪杨学长值班,“今年我们一家子就是在单位过的年”他笑着说,仿佛再平凡不过的一件小事。那一刻,我看着眼前的这名交警学长,从心底涌上一股敬意。寒暄过后,我们在愉快的氛围中聊了起来。

从警5年来,他一直忘我地工作,没有主动要求休息过一天,被同事们称为“铁人”;他在调处中秉公执法,在情理法中践行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被办事群众当成“亲人”;他在人情世故中,挤不出太多的时间,由于无暇顾及,被亲戚朋友说成“负心人”……他,就是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二级警司汪杨。

事故调处的“铁面人”

早在大三时,汪杨便依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做好考研和考公务员的两手准备,大四上学期考研失败后,他又参加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招考,由于数学专业报考公务员的局限性,他选择了对专业不设限的交通警察,并被顺利录取。2010年底他来到池州市杏花村派出所进行公务员岗位实习,主要学习公安相关的法律和专业知识,以及实际处理案件的方法。实习期结束后,汪杨顺利转正并于2011年8月被调派到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工作,正式成为一名交通警察。

尽管汪杨从事交警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但认识他的人无不挑起大拇指道“小汪,真是好样的!”汪杨常说:“领导把我放在事故调处岗位,我要对得起领导,对得起群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符合规定的事不做,找谁也不行。”这就是他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最质朴的诠释。处理交通事故中找关系、托熟人、打招呼的事,汪杨经常碰到。他表示“事故处理讲究公平、公正、公开,这是规定也是纪律”。就连他的亲戚朋友出面也不例外,亲朋对此不理解,他为此也“得罪”了不少人。“有两次印象比较深的,一次是初中同学酒驾,被我同事抓到了,他让我同事给我打电话,我就告诉我同事直接依法处理。我不可能因为同学害同事渎职,谁的错误就谁承担。还有一次是过年的时候,我家一个亲戚也是酒驾出事,电话打过来我也是劝他依法接受处理。”事后,汪杨总会回电话给那些让他帮忙的亲朋,与他们认真分析事情的利害,大家冷静下来后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近人情”的汪杨用铁面捍卫工作,用真诚化解隔阂,亲朋们了解他的脾性后便再也不拿类似的事情烦他了。

一串枯燥的数字是对汪杨从事故处理工作以来最好注脚。5年来,汪杨调处的事故达数千起,他曾在一天内处理了128起交通事故,“那是2012年底的下雪天,天气很恶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我就从早上上班一直忙到晚上9点,饭都没时间吃。” 5年来,他没向事故当事人和单位伸手要过一分钱,对当事人请客送礼都婉言谢绝。这就是汪杨,他用廉洁和一丝不苟,在他服务的事故调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

市民群众的“贴心人”

“群众的事无小事”,这一句话在汪杨心中分量很重。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池州市车流量激增,市民掀起学车买车热,全市每年增加约1万辆汽车,主城区每年接警数量达13000起,平均每天需处理事故40余起。“像上下班高峰期都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特别是在节假日,所有交警要求全部在岗,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

汪杨接受池州电视台采访

作为一名交警,汪杨见过处理过的交通事故很多,其中一部分当事人就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可怜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后,若当事人经济能力实在有限,不论责任方与否,调查属实后我们会依据当事人情况替其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通过向社会公众求助或者组织内部捐款,缓解其经济压力。汪杨解释道,“法不容情,任何交通事故我们必须一视同仁,依法处理;法外有情,调处事故后通过其他渠道帮助当事人也是我们尽已所能提供的温暖。”工作中最令汪杨受挫的莫过于调处过程中群众的不理解,每次调处他都耐心讲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我真心希望市民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如不幸造成交通事故,也能理解配合我们的工作。”汪杨补充道,如遇到恶意妨碍执法的行为,我们一般是先告知,不听劝后再警告,依旧妨碍公务者可用警械将其制服。

有人统计说:一名警察三年所见的社会罪恶是一个普通人一生所见的总和。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在社会负能量中拯救平衡社会风气,有时不小心就会受到负能量的侵害而不能自救。“记得第一次看到的死亡事故现场,是一个两岁半的小孩被大货车轧死了,头和身体都分离了,血肉模糊,小孩的妈妈坐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我第一次看到那种场景,感到特别难受,也跟着哭了。” 汪杨说,公安中每年牺牲最多的便是交通警察,因为大多数案件都发生在路面上。他坦言,由于高强度的工作和精神压力,我曾考虑过申请内部调整,去其他警种工作。后来由于交警岗位人手紧缺,我自己也慢慢调整好心态,发现交警的工作压力虽大却很适合我。“怎么说呢?我的工作已经融入我的血液,作为一名交通警察虽然很累很辛苦,但是我喜欢,它具有挑战性也能锻炼能力,每当在当事人双方满意的情况下调处好事故,我就特别欣慰。”

为民舍家的“负心人”

一年365天,他几乎天天都泡在队里,连中午休息时间还要接待事故当事人,同事戏称他为交警队的“铁人”。2014年,与爱妻领证、结婚;2015年,女儿格格诞生。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汪杨的手机24小时没关过机,但凡离开池州必需提前向上级报备以便突发情况灵活调动警力,如上级有命令须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铁人”称号的背后,家人是汪杨坚强的后盾。在他心里,愧对家人太多太多,即使节假日这种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也无法陪伴在老婆孩子身边。面对偶尔的抱怨与牢骚,他都一笑而过,可笑容背后的泪水与苦辣只有自己默默承受。

汪杨全家福

对于警察来说,与嫌犯的较量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殊死搏斗。2012年的一天,事故大队繁忙的值班室电话里传来110的指令,“事故大队吗?S321线梅龙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伤人的交通事故,人已经当场死亡,请到现场处置”。接警后,汪杨被临时调回单位处理此事,他迅速赶赴现场,肇事车辆已逃逸。在120救护车医生确认伤者已经当场死亡后,汪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可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这起交通事故引起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扩大搜索范围,并在某路段监控内发现了一辆可疑的三轮车。该三轮车上共3个人,看见交警后均神色慌张。一开始他们都拒不承认,经过连夜审问,两个嫌疑人交代了事情经过并提供证言。而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并企图侥幸逃脱。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汪杨和同事们从其他渠道搜集到大量证据,直接通过法律对嫌疑人进行公诉,让他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即使休假期间,脱下制服的汪杨也难改职业病。一天夜晚,朋友开车送汪杨回家,途中他发现一辆可疑车,疑是酒驾。“我让朋友追上那辆车,朋友去敲车门,我则在车前方拦着,大概是心虚吧车主就直接开车跑了,冲过来的时候险些撞到我。因为当时天太黑车牌没看清,我休假身上没有设备无法通知其他同事,最后追也没追到。”汪洋说到这儿不免有些遗憾,他似乎压根没纠结过自己差点被撞的事实,对执法工作的执着已把他从内到外铸成一具“铁人”。

“人民警察为人民”这7个字早已融入汪杨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今天的汪杨依然迈着坚实的步伐走在事故处警、调查的路上!(文/张庆云 图/受访者提供 审/陈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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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巢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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