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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

池州学院与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签署实习基地协议

时间:2016年10月03日 信息来源:池州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9月21日下午,我院与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副院长阳光宁、九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三中出席签字仪式并共同为池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教务处处长黄海生、管理与法学院院长韩志才及九华所相关人员参加签字和揭牌仪式。

通过前期沟通和协商,双方同意池州学院在九华律师事务所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我院每年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到九华所进行专业见习、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签字仪式上,双方还就我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和人员交流等深度合作交换了意见。

(供稿:管理与法学院供稿/编辑:檀向群/审核:丁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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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池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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